索引號 : 000014349/2025-10914 文 號 : 無
主題分類: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: 湖北發布
名 稱: 【惠企政策】湖北發布 “加快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20條” 發布日期: 2025年04月25日
有效性: 有效 發文日期: 2025-04-17
2025年2月17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:“新時代新征程民營經濟發展前景廣闊、大有可為,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大顯身手正當其時。”
4月17日,湖北省民營經濟發展大會舉行,會上發布《湖北省加快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(2025-2027年)》(以下簡稱“行動方案”),通過20條舉措充分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,加快湖北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,持續優化湖北民營經濟發展環境。
總體目標
增加值達到4.5萬億元
20條舉措
一、提升民營經濟貢獻度
1.培育壯大市場主體
建立民營大中小、科技型、創新型、專精特新企業庫梯次幫扶。
開展產業鏈條招商、產業生態招商、應用場景招商、要素儲備招商與高端科創招商。
每年新增返鄉創業主體10萬戶左右、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40萬人以上。
2.加快民企轉型升級
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“兩重”“兩新”。
支持民營企業牽頭或組建協同創新聯合體,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。
持續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、中試平臺向民營企業開放。
到2027年,民營規上高新技術企業達10000家以上、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50家以上,民營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達到50%。
3.積極擴大民間投資
滾動發布面向民間資本的投資項目清單,第一批推介項目總投資不少于2000億元,三年推介項目總投資7000億元以上。
支持民營企業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、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(REITs)等投融資政策和工具。
到2027年,民間投資占比達到60%左右。
二、擴大市場開放活躍度
4.開展妨礙統一大市場政策清理
持續清理含有地方保護、市場分割、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的政策措施。
持續清理歧視民營企業的規定做法,妨礙依法平等準入的規定和做法。
5.深化產業鏈供應鏈融合賦能
培育引導100家以上重點民營企業深度嵌入全省現代產業體系。
支持民營企業融入國控、楚象等供應鏈,力爭吸引上鏈市場主體達到100萬戶、年撮合交易額3000億元左右。
構建大中小、國企民營創新協同、產能共享、供應鏈互通的新型活躍開放生態。
6.積極穩健推進民企抱團出海
積極應對美國加征關稅不利影響,緊盯非美市場拓展多元出口。
全力做強離岸業務,完善出海服務網絡體系。
加強國際法律服務。
每年組織3000家次企業參加170場以上國際展會,組織200場以上跨境電商產業帶對接,暢通民營經濟產業國際化對接,推動“鄂品出口”“鄂企出海”。
三、暢通要素流通便利度
7.激活金融活水精準直達
用好政府主導的7000億投資基金群。
開展農民個人信用和農村資產信用貸款、制造企業動產抵押與訂單(倉單)質押貸款等改革。
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并購重組、股權轉讓、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。
到2027年,民營企業貸款余額占經營性貸款比重提升至25%、凈增貸款5000億元左右。
8.促進土地靈活高效適配
全面推廣“標準地”出讓、五證同發審批模式。
支持民營企業實施“零增地”技改拓展空間。
到2027年,新增土地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占比60%左右。
9.強化能源穩定安全保障
優化綠電消納和市場交易,充分滿足外向型企業購買綠證、使用綠電。
加強園區基礎設施規劃統籌,提高電、氣、熱等能源保障能力。
到2027年,全省新增能耗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占比60%左右。
10.拓展人才服務優質便捷
保障民營重點項目、重點企業用工。
支持民營企業利用股權激勵、員工持股等加大人才引進培育力度。
每年培養50名左右“楚天英才計劃·創新型企業家”。
四、提高市場競爭公平度
11.推進政府服務增值化改革
打造一批定制化、套餐式的涉企服務“一類事”新場景。
實現企業開辦、變更、注銷環節證照“聯辦、聯變、聯銷”。
消除不合理“備案庫、名錄庫”等隱形壁壘。
12.開展招投標突出問題整治
消除對民營企業的歧視性條款和不合理限制,確保機會平等。
查處非法設置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等突出問題。
建設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、服務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體系。
2025年底前建成省招標投標智慧監管監督平臺,利用智慧化監管識別異常低價行為。
13.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
政府依法面向中小企業采購。
支持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項目。
五、完善社會信用透明度
14.夯實信用信息基礎
完善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功能,推動信用數據應用共享,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難題。
為更多民營經營主體提供普惠的信用數據服務。
15.強化失信約束懲戒
按規定公示大型企業逾期未支付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款項信息。
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,在申請政府資金、享受稅收優惠、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、股票債券發行、評先評優、公務員錄用遴選調任聘任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方面,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止。
16.完善信用激勵修復
探索對守信企業給予用地審批優先等激勵措施。
推動企業信用報告替代無違法違規證明。
實現失信信息修復“一網通”。
六、增強政商關系親清度
17.規范涉民企執法行為
堅決整治遠洋捕撈、粗暴執法、以罰代管等現象。
嚴厲打擊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進行詆毀、貶損和丑化等侵權行為。
18.推進民企紓困解難降本
落實國家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、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。
對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,給予省內通行費9折優惠。
2025年力爭降低各類成本1000億元以上,2027年社會物流費用與GDP的比率下降到12%左右。
19.妥善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
全面排查機關事業單位拖欠賬款,指導國有企業加大債務清償化解力度。
強化拖欠賬款投訴處理和信用監督,加大對惡意拖欠賬款案例曝光。
20.塑造親清政商關系
常態化開展“解難題、穩增長、促發展”企業幫扶活動。
落實湖北省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,鼓勵支持全省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光明磊落、坦蕩真誠同企業接觸交往。